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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1)文山军分区、武警文山公安边防支队、武警文山州支队、武警文山消防支队: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需要部队支援时,按照规定积极组织。
  (2)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需要紧急调拨医疗器械、药品时,根据规定积极落实调拨工作。
  (3)州公安局: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城市消防部门在扑火前指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协助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4)州民政局: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民政局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5)州交通局:根据扑火工作需要和火灾发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请求,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对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进行快速运输。
  (6)州农业局:当林草接合部地区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州农业局和州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协调指导基层农业和林业部门共同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保证人员、居民点设施和牲畜安全。
  (7)州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
  (8)州卫生局: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烧毁居民点并造成人员伤亡,且火灾发生地的医疗部门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3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 森林火灾预防
  全州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 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气象部门气候中长期预报,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州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州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州森林防火指挥部通过文山信息港向全州发布;遇有高火险天气时,积极与州气象局合作,在电视台的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州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在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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