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感动山东健康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鲁卫政发〔2007〕2号)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高等医学院校附院、厅直各单位、省医科院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5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和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我省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医疗卫生行业形象,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风气,创造良好的卫生改革与发展环境,经研究确定,我厅将开展“感动山东健康卫士”评选表彰活动,以此加强对我省卫生系统典型人物的推介和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典型选报。各市、各单位推选2-3名医德医风好、事迹感人的典型人物,并于4月20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报厅新闻宣传办公室。经我厅综合筛选后,确定30名人选。
二、事迹整理。确定人选的单位负责对所推荐人物进行采访和事迹材料的整理,要注意挖掘典型人物在处理事业、医患、家庭、同行等关系方面的感人故事、典型事例。事迹材料采用通讯或报告文学等体裁,要求以事服人,以情感人,文学性强,不少于5000字。事迹材料于5月30日前报省卫生厅新闻办。
三、典型宣传。典型人物的事迹材料,拟在《山东卫生》杂志上陆续刊登,并征求读者意见。年底前,汇编典型人物的事迹材料,向全国推介;同时,在有关报刊和卫生厅网站等媒体上公示,根据群众投票、记者调查和有关部门意见,评出“感动山东健康卫士”,并进行表彰。
此项工作是我省今年开展的重大形象宣传活动,请各市、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推出代表本地本单位水平、反映本地本单位精神风貌的典型人物。活动结束后,将对“感动山东健康卫士”人选推荐市或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联系人:梁海柱 王仲宇 电话:0531-88955484 传真:0531-88957894。
资料请寄:济南市经十东路268号 山东省卫生厅新闻宣传办公室 邮编:250014
附件:“感动山东健康卫士”人选推荐表
山东省卫生厅
二OO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感动山东健康卫士”人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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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章): │市卫生局意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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