㈥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认真贯彻关于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对筛查阳性继续妊娠并分娩的孕产妇提供免费抗病毒药物阻断,对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孕妇所生婴儿提供免费抗体筛查和确认检测,对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随访服务。开展对卫生技术人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培训,省里组织对市级师资培训。指导各示范区做好卫生技术人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培训、孕妇免费咨询检测和母婴阻断工作。对各示范区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评估。
㈦做好实施《山东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山东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工作。针对“两纲”中期监测评估发现的妇女儿童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进一步推动两纲卫生目标的实施,确保“两纲”终期目标如期实现。
㈧做好妇幼卫生信息和项目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告管理办法》,对妇幼卫生信息报告人员和有关负责人进行培训。建立全省妇幼保健信息通报公示制度,适时向社会公示。完善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网络直报工作,提高报告质量和准确性。指导即墨市做好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第六周期项目、枣庄市峄城区做好生殖道感染防治项目工作。
㈨完成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省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深入开展城乡健康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城市居民的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控烟工作,如期完成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㈠大力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积极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强化农民健康教育。举办农村健康教育培训班,召开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开展创建省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点活动,巩固并培育国家级示范点。
㈡积极推动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将社区健康教育纳入示范区和示范机构考核,以社区为基础,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行为干预。集中制作一批健康教育影像资料,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播放。
㈢加强医院健康教育。制定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和评估标准,加强对医院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与评估。开展全省健康促进示范医院创建与评选活动,年内评选首批10个左右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医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省医院健康教育工作面上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