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流通经营秩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十二)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大力查处食品违法违规案件。一是启动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二是集中开展对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加强对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针对保质期限、添加剂使用、标签内容、药物残留、掺杂使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方面问题加强监管;突出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合格证明)食品、过期霉变食品、病死畜禽肉制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以连锁配送、送货下乡、厂家直销、降价促销等名义推销假冒伪劣食品,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假包装、假商标、假标识等违法行为。
  (十三)发挥职能,创新机制,全面深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一是紧紧围绕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关乎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和质量问题较突出、较普遍的食品品种,进一步强化监测力度,拓展监测覆盖面。二是充分发挥快速检测机制的作用,及时跟踪检测食品质量,探索启动快速检测机制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现快速检测与常规监测的优势互补,进一步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控力度。三是确保消费警示的发布频率和质量,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其引导科学消费、震慑不法行为、指导工商所重点监管的功能。四是促进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扎实做好监测不合格食品的处理工作。在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严肃查处的基础上,加强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的有效监控,严防其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
  四、强化消费环节整治,全面规范餐饮业食品加工行为(卫生部门负责)
  (十四)加强对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质量的控制,提高发证水平。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工作,规范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行为。将卫生许可证发放质量审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对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发证的情况进行质控,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对不具备发证条件的单位分析原因,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从而强化经营者和执法人员的法律和责任意识,提高卫生许可证的发放质量。
  (十五)深化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启动对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蜜饯三类食品生产企业的量化监督。继续深化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量化分级的审批程序,在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蜜饯三类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启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和工作方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