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红十字会、卫生系统开展支持新农合募捐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红十字会、卫生系统开展支持新农合募捐活动的通知
(鲁红字〔2007〕20号)


各市红十字会、卫生局,各大企业红十字会、卫生处,省部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帮助特困农民抵御疾病风险,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韩寓群省长“好事要办好”的批示精神,全省红十字会、卫生系统于2006年5月份开展了支援特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募捐活动,设立了“天使健康”专项救助基金。为进一步做好有关救助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今年4月份继续在全省卫生系统、红十字会系统开展支持新农合募捐活动,资助特困农民参加新农合及实施大病医疗救助,为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贡献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保障农民身心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立我省红十字医疗救助基金,努力改善农村群众的就医条件,提高农民的整体健康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支持新农合,为特困农民健康献爱心
  三、活动口号
  (一)捐50元钱,可助一户特困农民家庭一年新农合。
  (二)善良的人们行动起来,为特困农民的健康献一份爱心。
  四、组织机构
  成立2007年新农合募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募捐活动。由王军民副省长担任组长,省红十字会、省卫生厅有关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军民(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
  副组长:刘俭朴(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天瑞(省卫生厅厅长)
  包文辉(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心宝(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王志民(省红十字会副会长)
  成 员:玄兴华、王书华、张丽艳、张爱国
  五、捐款方式和活动要求
  (一)鼓励捐款,形式不限。本着“捐款不拘形式”的原则,主要在红十字会、卫生系统内进行募捐,坚持自愿原则,为一切有意奉献爱心的人提供方便。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