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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印发《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七、坚持依法行政,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地方条例,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强化对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和对群众的宣传普及,完善依法行政程序和规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
  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宁波会议精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要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流出地应做好人员流出前的政策教育、协议签订、出具婚育证明等工作。流入地要抓好房屋出租户的管理,认真把好办证、租房、用工等三个环节,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充分利用流动人口计生信息交换平台,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信息沟通,运用现代化的手段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改革城市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办法,抓紧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的作用,通过综合治理促进社会抚养费及时征收到位。对有缴款能力拒不缴纳,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缴纳的,要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坚决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落实“一把手”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好重信重访、越级上访和信访老户的工作,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八、夯实基础,持之以恒地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合格村协会和一流村协会活动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组织“三位一体”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体系。重视和支持计生协会的工作。继续深化“双创”活动,加强乡镇、村(居)计生协会和协会小组的建设,完善政策,创造环境,推进改革,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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