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任务要求
(一)加大政策推动力度,建立利益导向机制。一是要抓好法律法规规定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取信于民;二是要力争在实施“低保”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制定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的倾斜政策;三是要抓紧抓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工作;四是要坚持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大力推行“三结合”工作。努力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平等发展和获得补偿等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人口问题是我国同西方敌对势力进行人权斗争的敏感问题。要准确把握宣传口径,避免因宣传法律法规的不准确而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特别是要防止泄密事件发生,授人以柄。
(三)积极推进管理与服务的法制化。建立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和规范执法程序,公开办事程序,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防止出现侵权、越权内容;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禁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和行风建设,严格执行“七个不准”规定,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赋予公民享有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权利的规定,防止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执法队伍违法犯罪恶性案件,努力提高育龄群众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四)全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以“关爱女孩行动”为契机,努力营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提高妇女和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终止妊娠手术和相关专用设备、药品的管理,有效遏制出生性别比失衡的势头。
(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主动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房屋管理等部门,建立综合治理新机制,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六)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减少和消除消极影响。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突发事件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及时了解、上报并核实情况,防止矛盾的激化,努力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等异常访的数量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