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建设“平安福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建设“平安福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人口发[2004]48号)


各设区市计生委,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试行)》,切实保证建设“平安福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服务和保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确保人民生活安居乐业。经研究制定《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建设“平安福建”实施方案》,现下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建设“平安福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04年9月9日

  附:
  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建设“平安福建”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福建”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一)主要领导负总责。建设“平安福建”是省委、省政府着眼于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各级计生行政部门必须把建设“平安福建”纳入人口计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保证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综合治理、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工作明显见成效;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二)县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要成立建设“平安福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建设“平安福建”工作实施科学、有效的领导和调控。
  (三)乡(镇、街道)计生办及县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制定建设“平安福建”工作方案,落实组织、制度和保障措施。
  二、广泛宣传、形成合力
  按照《工作意见》的要求和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统一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充分利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口学校等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发动群众、形成合力;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工作目标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完成下达的相关任务和分解指标,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努力为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定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个提高”、“五个下降”、“五个遏制”、“五个防止”目标作贡献。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