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得分计算方法为:公众评议最后得分=[(非常满意票数×100)+(比较满意票数×80)+(一般票数×60)+(不了解票数×平均分数)]÷问卷调查份数×40%。
五、察访核验
为了保证绩效评估的真实性,采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形式,深入处室、单位办公场所,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效能建设情况、人员的工作状态进行抽查、核实,并把收集到的情况填写绩效评估察访核验情况表,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六、计分方法和结果汇总
1、权数设置。绩效评估实行百分制,权数设定为:指标考核为60%,公众评议为40%。在自评中,两部分指标权数均按100分设定,最后还原。
2、察访核验的扣分,根据发现的问题扣除该项分值。自评中扣分的不再重复扣分。
3、结果汇总。绩效评估总分=指标考核分×60%+公众评议分×40%-察访核验扣分。
4、评估结果等次。绩效评估结果以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表示。90-100分为优,75-89分为良,60-74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差。
七、方法步骤
(一)方法
绩效评估主要结合年终总结,采取自评、考评组考核、公众评议等方法综合进行。首先由各处室按照各自职责,在自评的基础上写出自评报告报委绩效办。然后由委绩效办牵头,向上级领导机关、省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和基层代表发出并回收综合绩效测评表,同时会同有关职能处室组成考评组对自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最后由委机关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自评、考评组考核和公众评议意见,确定最后评估结果,写出评估报告。
(二)步骤
1、动员部署。(8月)
8月份召开全委绩效评估会议,伟达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绩效评估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梁绮萍副书记在全省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深刻领会开展绩效评估的目的、意义和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绩效前评估的准备工作。
2、制定方案。(9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委的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确定评估内容,精心组织,制定绩效评估方案,经党组研究后,于9月底前报送省效能办审批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