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口计生委重新修订了“六好”内容(附件1)和《评估标准》(附件2),各地要紧紧围绕创建标准,结合实际,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基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防止和克服考核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指标的设置要科学,要贴近工作实际和基层的实际,注重实际效果,不能层层加码,要注意保护和调动基层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积极性,避免走过场和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并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评估认定。对认定结果要实行“滚动”管理,并建立预警机制。对工作滑坡的,要视情予以预警告、警告直至取消合格村(居)的称号,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设区市人口计生委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具有典型意义的经验和做法,把《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设区市人口计生委于每年10月底前,将《创建活动》书面总结材料连同统计报表(附件3)一并报送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附件:1、计划生育合格村(居)六好内容
2、计划生育合格村评估标准
3、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居)情况统计报表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计划生育合格村(居)六好内容
一、六好
(一)领导重视好。村(居)两委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村(居)组织建设规划;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组织健全,村(居)两委、计生协会会长、计生管理员、协会小组(中心户)长职责明确,工作负责,人员、报酬、责任落实,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
(二)政策落实好。育龄群众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与法规;法定奖励和优惠政策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制度落实,“三结合”工作全面推行。
(三)宣传教育好。宣传教育落实,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广泛深入,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的基础知识的知晓率达85%以上。
(四)技术服务好。育龄群众能获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能及时落实一项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五)制度落实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达到福建省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村级管理和服务规范要求。
(六)干群关系好。依法制定了《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或《村(居)民自治章程》中有计划生育的基本内容,推行计划生育工作村(居)务公开制度。实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