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告
*注:本篇法规中的第三条“调整后的消费税政策规定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已被: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8月31日,实施日期:2011年8月31日)废止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告
(深国税告〔2006〕7号 2006年3月31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从2006年4月1日起,新增或调整以下消费税项目:

  (一)新增类

┌──────────────────────┬──────────────────┐
│消费税税目                 │适用税率(单位税额)        │
├──────────────────────┼──────────────────┤
│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
├──────────────────────┼──────────────────┤
│高档手表                  │20%                 │
├──────────────────────┼──────────────────┤
│游艇                    │10%                 │
├──────────────────────┼──────────────────┤
│木制一次性筷子               │5%                 │
├──────────────────────┼──────────────────┤
│实木地板                  │5%                 │
├──────┬───────────────┼──────────────────┤
│      │石脑油            │0.2元/升              │
│成     ├───────────────┼──────────────────┤
│品     │溶剂油            │0.2元/升              │
│油     ├───────────────┼──────────────────┤
│      │润滑油            │0.2元/升              │
│      ├───────────────┼──────────────────┤
│      │燃料油            │0.1元/升              │
│      ├───────────────┼──────────────────┤
│      │航空煤油           │0.1元/升              │
└──────┴───────────────┴──────────────────┘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