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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鲁卫基妇发[2007]4号)


各市卫生局、妇儿工委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省卫生厅有关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的知识,促进《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2-2010)》(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实施,促进预防出生缺陷的一级、二级、三级预防措施的落实,根据卫生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358号)要求,现将我省开展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目的
  通过对预防出生缺陷重要性和相关知识的普及,使公众了解和认识出生缺陷的危害性,掌握生育健康孩子的基本知识,动员全社会关注和支持预防出生缺陷工作,以实际行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健康宝宝 幸福家庭”。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参加全国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竞赛。省里向各市发放由全国统一制作的竞赛试题和包含试题内容的宣传材料(各市分配数量见附件,请以市为单位到省妇幼保健所领取)。各地要组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利用工作例会、孕前孕产期咨询门诊、孕妇学校等时机下发试卷、组织答卷,以县(市、区)为单位回收试卷,并于6月30日前将全部答对者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报“全国宣传活动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学院路38号,邮政编码:100083,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济南、青岛、淄博、临沂4个市作为省确定的重点地区要确保试卷回收率在95%以上,其他市确保在90%以上。
  本次知识竞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全部答对者将有机会参加抽奖。
  (二)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组织开展“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要结合《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纪念活动,利用召开专题座谈会、研讨会、情况通报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预防出生缺陷主题,发放配发的宣传手册、海报等,与各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要组织医疗保健机构及专业人员撰写科普文章,在报纸和杂志上开辟专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多种形式,开展预防出生缺陷和母婴保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三)组织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大型咨询宣传活动。各级卫生、妇联和残联要密切配合,利用 “六一儿童节”、“国际残疾人日”的时机,组织有关医疗保健等有关机构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的现场咨询宣传活动,普及宣传优生优育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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