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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五)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
  1、深入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构建科学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使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成为新机制建设的有效载体。
  2、按照“六好”创建标准,完善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创优考核评估体系,实施国家和省级标准化管理,坚持分类指导,加强动态管理,提高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水平。
  3、“十一五”期末,全省80%左右的县(市、区)达到省级以上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标准,其中3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服务站须达到一级标准、服务所合格率达到100%,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服务站须达到一级标准、服务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六)加快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和成果转化
  1、加强我省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研究。积极组织引入推广适宜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引导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升级换代。
  2、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的产业创新机制。鼓励我省计生科研机构加强与全国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合作,为高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提供指导性管理和综合性服务,将产品和技术推向市场,推动生殖健康产业发展。
  3、规范我省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产品市场,建立以产品资质认证、质量管理、市场监督为重点的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
  (七)建立完善质量监控体系
  1、加强技术服务质量监控,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完善服务机构管理制度,统一规范医疗文书,健全质量管理考核评估体系和考核办法,加大对技术服务质量的监控力度。
  2、加强避孕药具质量监测,建立2-3个县级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点,及时报告和处理药具不良反应,加强避孕药具长期安全性研究。
  (八)深化科研机构改革
  1、根据我省人口发展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突出科研优势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特色。
  2、推行全员聘用制。竞争择优组建精干科研队伍,改善研究人员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
  3、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在执行国家分配政策和工资制度的基础上,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结合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建立对贡献突出人员的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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