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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5、加强技术服务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理顺继续教育、职称晋升与执业注册的渠道;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评制度,探索建立计划生育系统技术服务人员考核评审、职称晋升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科技管理干部教育与培训体系,制订并实施中长期培训计划,开展以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为重点的职业化教育,坚持短期培训与中期进修相结合,每年县级以上计生服务机构要选派1名以上技术人员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修三至六个月,乡镇服务所每两年选派1名以上技术人员到县级以上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进修一至三个月。“十一五”时期,各设区市要有自己的技术培训和临床实习基地,全省具有技术职称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技术服务人员达50%以上。
  6、强化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质量意识,提高管理人员执法监督水平,推进依法管理,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执业率达100%。严格依法执业,加强执法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服务事故的发生,保证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权益和身心健康、生命安全。
  (四)提高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1、积极推进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综合避孕率保持在85%以上,引进和推广高效、安全、易于接受的避孕节育新技术和新方法。向育龄群众普及避孕节育知识,帮助育龄群众正确选择避孕方法,定期开展查环、查孕、查病,认真做好避孕节育全程服务,降低非意愿妊娠,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2、制定出生缺陷干预实施指南和服务规范,逐步建立具有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特色的出生缺陷干预模式。省计生科研所和有条件的设区市服务站建立优生优育实验室,积极开展G6PD(葡萄糖六磷酸盐脱氢酶)缺乏症的筛查,染色体检查及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良好的技术保证;80%以上的服务机构按照工作规范,开展以一级预防为主的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开展孕前保健、随访转诊等服务;建立完善病残儿医学鉴定报告制度,为病残儿家庭再次生育提供优生咨询指导和孕期跟踪监测服务。
  3、制定生殖道感染干预工作规范,逐步形成具有人口和计划生育特色的生殖道感染干预模式。积极组织实施妇女生殖道感染普查防治工作,乡镇中心计生服务所以上的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常见妇科疾病普查工作。
  4、满足不同群体的生殖健康需求。加强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服务,重视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积极倡导男性参与,关注更年期人群的生殖健康问题。积极参与性病、艾滋病预防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咨询活动,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推广安全套使用,提高育龄人群的艾滋病知识水平和预防能力。
  5、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普及力度。积极参与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依托社区、面向家庭、突出重点,大力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开展宣传倡导和健康促进,“十一五”期末,群众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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