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
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培训效果,促进转移就业。2007年,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22600人,其中,通过“阳光工程”培训12600人,通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培训10000人。鼓励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通过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5500人,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80%。
“阳光工程”培训资金按中央、省、市、县(区)1.1∶1∶0.2∶0.3比例负担,技能鉴定费用由市、县(区)按5∶5比例负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鉴定资金从财政相关专项资金中列支。
十六、开展文化下基层进社区活动
开展“文化下基层进社区”活动,2007年,市黄梅戏剧团每两个月下基层进社区演出7场;市影视剧公司组织电影拷贝,各县(区)电影放映公司每季度下基层进社区放映电影6场;市影视剧公司每季度在九华山风景区放映电影3场;按每村4000元的标准,帮扶10个和谐村建设农村图书室或图书角。所需资金由市与县(区)按7:3比例负担。
十七、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到2010年,全市50%以上的社区基本建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大力培育社区服务组织,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生活待遇,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行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多渠道筹措社区发展资金。从2007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20万元的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十八、加快实施“村村通”工程
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建设计划,分步实施,至2010年,全市基本实现县道黑色化和村村通水泥路目标。2007年,建设农村公路845.9公里,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共同负担。
十九、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到2010年,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实现应保尽保。2007年,全面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不低于房地产开发面积的3%。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负担。
二十、建设市再就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