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职责任务
(一)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社区警务建设,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严厉查处打击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人员。依法监督、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治安:加强安全防范和阵地控制。组织、指导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内拼装、改装、翻新、交易自行车的场所进行摸排和布控;充分利用技防设施,对盗、销自行车重点地段进行实时监控;加强对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发现犯罪线索及时予以打击;依法监督、指导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规范自行车停放管理秩序,实行统一存放,统一看管;充分发挥单位内部保安人员的作用,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配合并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力度,严密对盗窃自行车案件的高发地段、高发时段治安巡逻和蹲点守候,力争抓获现行;鼓励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行为,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和开通举报网站。督促各地及时上报汇总信息。
刑侦:充分发挥打击刑事犯罪的主力军作用。广辟情报线索,加强信息研判。充分发挥隐蔽力量、刑侦调控、阵地控制的作用,及时发现盗窃自行车团伙并予以打击。加大对盗窃自行车案件的侦查工作力度,专案专办,力争打掉一批团伙,破获一批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收缴一批被盗自行车,端掉一批非法交易窝点。
交警:加强对非机动车管理,加强路面巡逻,及时发现并查控可疑电动车和自行车,打击现行违法犯罪。
信通:根据我省自行车安全管理的信息需求,研究建立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规范被盗自行车和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管理,协助刑侦部门建立盗车人员“黑名单”制度。
宣传:协调新闻媒体,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国家有关打击盗窃自行车案件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的决策,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及群防群治工作。
法制:为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执法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做好案件审核把关,履行执法监督职能。
装财:提供专项行动的经费支持和保障。
(二)综合治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工作的优势,进一步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群防群治,协调公、检、法三部门对犯罪分子的定罪量刑,共同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
(三)建设部门。督促落实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划居民存车处,并与住宅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监督、指导物业管理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提高安全防范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自行车的存放、看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