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落实海西建设实践要领的实施意见
(闽人口发[2006]173号)
各市、县(区)人口计生委(局):
为认真贯彻省第八次党代会和《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海西建设实践要领的若干意见》(闽政[2006]35号)精神,结合我省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对落实省委提出的“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以下简称“四个重在”)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践要领,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四个重在”对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
“四个重在”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实践总结,是新一轮发展战略部署的拓展和延伸。“四个重在”为统筹解决新时期我省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方法论指导,为人口计生工作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破解发展难题、拓展发展空间指明了方向。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四个重在”的要求,促进我省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落实“四个重在”,扎实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一)按照“重在持续”的要求,着力保持持续发展势头。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人口问题仍然是制约我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即将下发的新《决定》,清醒认识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和畏难情绪,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着力推进综合改革和新机制建设,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并努力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取得新成效。
(二)按照“重在提升”的要求,着力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要抓住和谐社会建设、海西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给人口计生工作创造的历史机遇,有机融入,协同推进,推动我省人口计生工作迈上新台阶。当前,要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个中心任务,努力解决制约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一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发挥计生网络优势,积极协助配合卫生、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广泛开展“三优”和预防艾滋病科普知识的普及活动,建立和完善出生缺陷干预一级预防体系,积极倡导和推动科学婚检、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配合做好儿童保健、人口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的培养工作,推动形成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二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孕情跟踪服务为重点,以责任考核为保障,以利益激励为引导,以打击“两非”为手段,把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推向深入,形成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三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各县(市、区)要将流入人口数量纳入本地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人口基数,建立按流入地常住人口为基数拨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的投入机制,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有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逐步形成“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工作格局。四要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贡献奖励制度,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救助等制度。五要依靠科技进步,以群众需求为中心,加强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优质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