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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银行业发展的意见

  三、优化信贷结构,促进金融经济协调发展
  (四)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金融和产业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调控与发展的关系,做到在支持经济发展中化解风险。要坚持质量、效益和规模协调发展,采取有效措施,调整信贷结构,确保存贷款增速达到年均10%以上。在信贷结构调整中突出五个重点:
  1.大力支持支柱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依托五大基地建设,以市委、市政府督查范围内的项目为重点,搞好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重点项目的资金对接和扶持。
  2.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把支持“三农”作为信贷工作的重点,优化结构,重点扶持林果业、食用菌、烟叶以及农副产品加工,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3.创新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信贷服务机制。科学制定符合中小企业贷款实际的信用评级标准,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能增加就业的中小企业和创新型项目,给予信贷大力支持。
  4.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个人创业及消费信贷业务。
  5.高效发展银行中间业务。进一步规范发展代理业务、理财业务和银行卡业务,改进营销手段和服务方式,增强银行业在经济社会中的渗透力和辐射力。
  四、防范银行业风险,确保我市银行业稳健运行
  (五)切实提高银行业信贷资产质量。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清收和盘活不良资产为重点,切实履行职责,多措并举,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各金融机构要制定不良资产清理计划,确保全市金融机构整体不良资产率每年下降4个百分点,到2010年底,不良资产降至10%以内。
  (六)防范各类案件和风险发生。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和检查制度,实行案件专项治理“一把手”负责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认真做好案件风险排查和堵漏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建立案件预防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预防金融职务犯罪活动,确保不出大案要案。要严肃查处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违规关联交易。认真贯彻落实产业、信贷、环保和土地政策,防止信贷大起大落,防范风险快速积聚。
  (七)进一步强化对银行业的监管。银监部门要严格按照“依法监管、防范风险、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责定位,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适度监管,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制定各自的信贷增长计划,使信贷增长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努力创新监管方式,在监管中切实搞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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