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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严格申报确认工作。必须从严控制贡献奖励的人群和规模,严禁随意开政策口子。参照奖励扶助制度,严格履行个人申报、村民评议、逐级审核、三榜公示、县市复查、群众监督的调查摸底和登记确认程序。对象的申报必须遵循“自觉自愿”的原则,不做引导性的动员。贡献奖励对象资格确认后,由夫妻双方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计划生育贡献奖励协议书。
  (五)建立信息档案资料。县、乡、村三级要分别建立贡献奖励对象管理档案,管理档案要保存本人《申报表》、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长效节育措施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贡献奖励协议书、子女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六)认真测算并落实资金。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摸底和申报情况,主动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资金测算,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贡献奖励工作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七)规范发放及时反馈。代理发放机构严格按规定将奖励金发放到每一个奖励对象手中,并及时将发放信息反馈给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
  (八)加强检查和监督。奖励扶助工作协调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整改提高。审计、监察部门每年不定期对资金发放程序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回访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福建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对象申请表

  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镇(街道)     村(居)

  村(居)小组 家庭编号:         举报电话:

┌───────┬────────┬─────┬─────────┬─────┬────┬───────┬───────┐
│  项 目   │   姓 名   │  出生  │  身份证号码  │  户口  │ 婚姻 │  婚姻变  │   备注   │
│       │        │  年月  │         │  性质  │ 状况 │  动年月  │       │
├───────┼────────┼─────┼─────────┼─────┼────┼───────┼───────┤
│ 申请人(夫) │        │     │         │     │    │       │       │
├───────┼────────┼─────┼─────────┼─────┼────┼───────┼───────┤
│ 申请人(妇) │        │     │         │     │    │       │       │
├───────┼────────┼─────┼─────────┼─────┴────┴───────┴───────┤
│  现存女孩  │        │     │         │                          │
├───────┼──────┬─┴─────┴─┬─────┬─┴────────┬───────┬─────────┤
│  夫妇曾经  │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死亡   │    是否    │
│  生育子女  │      │         │     │          │   时间   │    亲生    │
│ (含收养) ├──────┼─────────┼─────┼──────────┼───────┼─────────┤
│  情 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节育措施  │    项目    │     时间     │   办独生子女   │ 时间 │            │
│       ├──────────┼───────────┤   父母光荣证   ├────┼────────────┤
│       │          │           │          │ 证号 │            │
├───────┼──────────┴───────┬───┴─────┬────┴────┴────────────┤
│  家庭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       │                                                   │
│ 申请人签名 │                                                   │
│       │                                                   │
│       │            申请人(夫):     (签名)                        │
│       │                                                   │
│       │            申请人(妇):     (签名)                        │
│       │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村(居)委会评│                                          │
│  议意见  │                                          │
│       │                                          │
│       │                                          │
│       │                                          │
│       │                                          │
│       │          管理员:    村主任(书记):                │
│       │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
│乡(镇、街道)│                                          │
│  审核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审核员:      下村干部:    分管领导:                  │
│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
│县级人口计生局│                                          │
│  审批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办人:     单位领导:                  │
│       │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
│  备 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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