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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池州市清理非正规保安组织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及各县(区)公安机关要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要彻底摸清非正规保安组织、机构的底数和保安服务市场情况,特别是对一些以各种名义或采取其他形式设立保安服务性的企业,面向社会提供有偿人力安全服务的组织、机构,要通过明察暗访,摸清情况,弄清真相,坚决做到一个不漏。并将摸排情况登记造册,上报市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类处理阶段(2007年4月6日至4月25日)
  市及各县、区、管委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摸底情况进行归类分析,提出具体清理规范的意见,按照职能分工进行分类处理。对擅自成立保安服务性质企业的要自行关闭,私自招聘保安服务性质人员的要自行解聘,违法买卖,使用保安、警用器材和违法买卖,穿着仿保安、警察服装的要自行停止并上交。各地各部门要将处理情况上报市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合规范阶段(2007年4月26日至5月15日)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非正规保安组织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各部门的职责,相互配合,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依法严厉查处非正规保安组织和机构,大力整治保安服务市场混乱的秩序。要抓住重点,将检查、清理和取缔处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单位自建保安组织愿意并入、加盟到保安服务公司或者愿意委托保安公司进行管理的,要做好审核、培训等相关工作,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加强规范管理。
  (五)建章立制阶段(2007年5月16日至5月30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保安服务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健全制度,完善各项工作规则和管理办法。按照“职能管辖”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一些条件较好,管理规范,无违法违法乱纪现象的企事业单位自建保安组织或安全防范队伍,在城区各个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以辖区派出所为单位,成立保安中队,实行辖区派出所和保安服务公司双重管理。保安服务公司按照《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进行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健全制度,完善各项工作规则和管理办法,巩固取得的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清理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认识整治规范我市保安服务市场,打击黑恶势力与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池州,发展经济服务社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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