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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池州市清理非正规保安组织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整治重点
  (一)一些行业、场所,单位内雇用的维护安全的人员殴打侮辱群众,侵害公民权益,破坏公共秩序,带有黑社会性质的;
  (二)未经公安机关审批,或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擅自招聘人员、设立成立保安服务性质的企业,向社会提供有偿人力安全服务、联网安全报警服务的;
  (三)违法生产销售、使用保安、警用器材、或者穿着“2000式”保安服装、仿“99式”警服的;
  (四)娱乐场所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五、规范管理
  公安机关在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中,对一些管理严格、服务规范、无违法违纪现象的单位自建保安组织,可采取并入、加盟和委托管理的方式,纳入保安服务公司管理。保安服务公司要在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指导下,对纳入管理的自建保安组织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核,并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轮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全省统一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着公安部统一的保安制式服装,佩带统一的标志。纳入管理的自建保安组织保安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自建保安组织和保安服务公司共同负责,以自建保安组织为主,保安服务公司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纳入管理的自建保安组织辞退保安员要报保安服务公司备案,新招保安员要经保安服务公司审核培训后,方可上岗。自建保安组织保安员的工资、福利、交纳各项社会保险以及购买服装的费用,由自建保安组织承担。对不愿并入、加盟保安服务公司管理的单位自建保安组织,各级公安机关治安(保安)管理部门可以按管理正规保安的要求,纳入监管,委托保安服务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纳入监管的标志是“四统一,两到位”:即统一基本招录条件、统一基本培训要求、统一基本保安标识、统一基本服务标准;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落实到位。

  六、方法步骤
  整个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3月15日至25日)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任务,分类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保安市场清理规范工作,以正视听,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和了解保安服务业,逐步消除因非法保安人员造成的误解和影响,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摸清底数阶段(2007年3月25日至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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