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
(池办发〔2007〕6号 2007年3月29日)
为深化建设“平安池州”基层基础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池州”的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司法所建设在建设“平安池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
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建设“平安池州”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依托司法所,整合乡镇街道社会管理资源,组建乡镇街道维稳综治办公室,承担乡镇维护稳定、政法综治、人民武装、司法调解、民政优抚、信访等方面工作,形成“大稳定、大综治、大调解、大信访”工作格局,筑牢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是我市在“平安池州”建设中强化基层基础的创新工程,对深化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是建设“平安池州”的关键之年,市委决定将今年2007年平安建设工作定位为“深化基层基础工作年”,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整合维稳综治办,是构建基层维稳工作平台的迫切需要,是今年平安建设12项重点工作之一,必须在去年青阳试点基础上全面完成。同时,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中,乡镇行政管理的地域扩大,人口增多,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更加需要加强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不安定因素以及开展社区矫正等方面的作用。因此,加强司法所建设,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要求,也是我市深化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农村综合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维护好社会稳定工作,建设“平安池州”、“和谐池州”的需要。
二、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服务“平安池州”建设
全市司法所要紧紧围绕“平安池州”建设的目标要求,以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主线,发挥自身优势,强化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构建“实力池州、活力池州、魅力池州、和谐池州”做出应有贡献。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十一五依法治市工作纲要的落实,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2、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落实《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努力强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制度,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