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沪农委[2007]211号)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近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仍然在国内一些地区发生和流行,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本市发生、扩散和蔓延,现根据农业部有关通知要求,就进一步做好本市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
当前局部地区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长江流域省份地区疫情严重,随着高温高湿季节持续,不排除一些地方疫情出现暴发的可能,对本市构成了较大的威胁,防控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兽医部门要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的严峻性有准确的判断,对防控工作的艰巨性有清醒的认识,对蓝耳病疫情造成的危害要有充分的估计,认真贯彻关于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大力开展防控工作。要在思想上,物资上、组织上做好防大疫的充分准备,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放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坚决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扩散和蔓延。
二、坚持实施以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
面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各区县兽医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采取以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大防控工作力度。
(一)大力推进免疫工作。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要求,本市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施全面免疫。市财政已拨出600多万元专款用于疫苗采购。当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逐步组织到位,各级动物防疫部门要优先开展对种猪和母猪的免疫,并逐步扩展到其它生猪的免疫,力争在8月上旬完成全面免疫工作。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确保免疫效果。按时上报免疫工作进展情况,对免疫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二)加强夏季消毒灭原。要积极指导规模养殖场、专业养殖户以及农村散养户做好防疫管理,积极开展夏季消毒灭源工作。进一步完善卫生消毒、病死猪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建立养殖档案,及时记录免疫、用药、消毒、诊疗等情况,规范养殖者行为。规模养殖场、专业养殖户要实行封闭管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