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价局关于锦绣家园一期1、3、4、5号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的批复
(武价函[2007]7号)
武汉江南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请审批经济适用房武昌锦绣家园一期1、3、4、5号楼销售价格的报告》(武江集房[2006]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实施《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办法》细则及有关政策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申报的“武昌锦绣家园一期1、3、4、5号楼”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8层高层框架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2816.84平方米;6层多层砖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9603.84平方米)的建设成本进行了审核和现场勘察。
经研究,武昌锦绣家园一期1、3、4、5号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审定为:1号楼为高层框架结构房屋每建筑平方米2875元;3、4、5号楼为多层砖混结构房屋每建筑平方米2586元。分割零售单套住房应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栋(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按照武房住[2005]150号文件规定,你公司在房屋销售中如实行公开登记及摇号办法,可在审定的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0.5%,下浮幅度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