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科技工程通过政府组织推动和科技资源整合,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及应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科技富民强县及新农村建设、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推广4项重大科技工程。
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工程是全市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要结合全市发展需要和实施条件的成熟程度,逐项论证、分步实施、动态调整。
五、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产权多元化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完善的管理体制和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推进社会公益及农业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建立以非营利公益研究机构为主体的公共科技供给服务体系。非营利科研机构要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所长负责制,加快科研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非营利科研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二)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政府科技决策机制,加强重大科技计划实施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健全政府科技宏观协调机制、统筹配置科技资源,改进科技计划管理方式。改进科技评审和评估制度,改革科技成果鉴定方式,建立项目验收机制,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计划要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三)加快创新体系建设
1.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开发体系,全面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成为参与国内外竞争的重要力量;加快建立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开发和创新支持系统,提升民营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大力促进改制科研机构实现体制改革,加强管理与技术创新的有机结合,提高应用研究与开发水平。
加快建设和发展壮大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大中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抓好一批技术创新试点企业,建设一批解决行业共性技术的开发基地、技术引进消化和再创新合作基地、重大成套技术装备制造基地,促进产业调整和技术升级。
结合重点任务,整合组建一批企业技术中心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到2010年建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积极支持国家和省科研机构到我市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项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
2.优化科研基础设施布局。健全以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为主体的科学研究体系,促进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或企业集团,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合办研究开发机构。引导企业通过联合攻关等方式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研究开发行业和产业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积极探索建立以产权为纽带,以企业为投入主体,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为主要任务的新型产学研联合体。积极推动在大型骨干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等实习基地,到2010年,力争在全市建成2-3个博士后工作站。积极利用企业的设备和条件与高校共建实习基地,争取高等院校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充分发挥改制科研机构技术人才优势,强化技术创新资源建设。积极探索以骨干改制科研机构为依托,组建由相关企业联合出资的行业技术开发中心或企业创新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和利益共享。积极吸引和支持改制科研机构来我市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带动本地人才培养。
3.加快科技中介机构建设。促进创新资源要素流动和创新主体互动,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机构,以“政务、事务、服务”相分离为方向,规范科技中介机构管理,加快中介机构建设。加强直接服务对象技术创新过程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工程中心等机构的建设;加快主要利用技术、管理和市场等方面的知识为创新主体提供咨询服务的科技评估中心、科技情报信息中心、科技招投标机构、科技信用评估中心、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和各类科技咨询机构的发展;完善主要为科技资源有效流动、合理配置提供服务的常设技术市场、人才中介市场、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和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等机构的功能。形成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开放协作、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以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为方向,促进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跃上一个新台阶,满足科技发展和创新活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