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力发展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特色农业。积极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生产方法、加工技术专利,申请地理标志商标保护,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发展壮大特色农业特色产业。
三、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管理服务体系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机构,安排专门人员,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努力形成责权明晰、规范统一、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体系。
(二)发挥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各级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要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企业研发、生产和经营全过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保护和文献资源功能,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三)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建设。鼓励和扶持知识产权代理、评估、诉讼、交易等中介服务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逐步建立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
(四)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积极与国家、省知识产权局专利数据库联网,建立三门峡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围绕我市支柱产业的发展,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或专利信息数据库,加快专利信息的传播、开发和利用。 (五)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围绕全市经济、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提出综合性、全局性的战略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为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四、制定和落实知识产权政策,积极鼓励自主创新
(一)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设立三门峡市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专利宣传、培训、执法、信息化建设等经常性工作,资助专利申请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和向国外申请的专利,扶持有市场前景、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的专利技术项目的转化实施,奖励在专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专利专项资金,促进知识产权的产出和保护。
(二)拓展知识产权的投融资渠道。构建以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利用外资和其他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鼓励和引导外资、民间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资本运营。鼓励企业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质押、拍卖等多种形式募集发展资金。
(三)积极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把知识产权的拥有和保护情况作为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项目立项、科技进步奖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条件。在科技项目申报、合同签订、评估验收、科技进步奖评审等各阶段,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在科技项目立项前,要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和知识产权分析。对能够申请专利的科技成果在成果鉴定和发表论文前要先申报专利,适合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要及时申请国外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