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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电信信息服务业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电信信息服务业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陕通局市[2005]25号)


陕西省电信公司、陕西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中国网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中国卫通陕西分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了维护广大用户的利益,解决我省电信信息服务业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治理当前电信服务热点问题的指导意见》(信部电[2005]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省管局决定,从2005年4月20日至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电信信息服务业务(包括移动短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固定电话信息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组织机构

  按照信息产业部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短信业务管理平台和支撑系统,规范业务提供流程,保障各项规范性要求得以落实,巩固声讯服务业务、短信息服务业务整治成果。通过整治活动集中清理一批未在我局办理经营手续的信息服务单位(CP),有效遏止CP“短信陷阱”、垃圾短信、端到端群发宣传短信等违法行为。使我省电信信息服务经营者规范经营,合理收费,切实为用户提供满意的信息服务。
  为加强对电信信息服务业务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省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高彩玲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场监管处、信息安全处、政策法规处组成,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处。
  各基础运营企业要结合各自的业务开展情况,成立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机构,并于4月22日前向我局上报组成人员名单;各电信信息服务业务经营单位要设专人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需重点整治的问题

  (一)提供接入服务的基础运营企业要落实《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注重检查7个方面的内容:
  1、接入的信息服务单位在我省是否办理了经营许可手续;
  2、对接入的信息服务单位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约束机制;
  3、在短信息业务中,请求用户确认环节和退订渠道是否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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