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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市政府系统责任目标的通知

  23.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工业增加值增幅;专利申请量达3件以上(5分);
  24.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5%(10分);
  25.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10分);
  26.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10分);
  27.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0%(10分);
  28.完成市下达的机构编制工作目标(10分);
  29.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10分);
  30.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及其他林业生产任务,年内发生的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能及时查处,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10分);
  31.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32.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33.保证辖区内不得再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10分);
  34.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任务(5分);
  35.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力争实现疫情零发生,人体零感染(5分);
  36.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创建示范项目1个(5分);
  (三) 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200分)
  37.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8.普法和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40.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1.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5分);
  42.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5分);
  43.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44.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5分)。

市政府各部门责任目标

  一、共同性目标(200分):
  (一) 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0%(30分);
  (二) 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达到考核标准(20分);
  (三) 普法和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达到考核标准(30分);
  (四) 完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任务,达到市考核标准(20分);
  (五) 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达到考核标准(20分);
  (六) 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0分);
  (七) 加强县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做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达到考核标准(20分);
  (八) 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市考核标准(20分);
  (九) 全面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达到市考核标准(20分)。
  以上共同性目标,不再对各单位单独下达,年底按考核办法统一计分考核。
  二、经济、社会发展和本职工作责任目标(800分)。各单位具体目标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

  (一) 重点目标(600分)
  1.督办查办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及交办事项,办结率达100%(100分);
  2.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结率达100%(100分);
  3.向省政府上报《三门峡快报》650期(100分);
  4.被省政府《政府快报》信息采用率达26%(100分);
  5.及时准确起草市政府文电、政府办文电,按时处理下级部门请示件、报告件,及时率达100%(100分);
  6.编辑出版《政府公报》4期(100分);
  (二) 一般目标(200分)
  7.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初办工作,转办及时率达100%(25分);
  8.搞好机要文书档案工作,安全率达100%(25分);
  9.认真搞好市政府机关办公区安全防范和绿化工作(25分);
  10.及时准确记录政府大事记(25分);
  11.做好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确保市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和政府网站的安全、正常运作(25分);
  12.积极做好金融联络工作,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服务(25分);
  13.直属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8.82万元(其中:养老金27.68万元,失业金3.34万元,医疗金17.8万元)(25分);
  14.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省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市发展改革委

  (一) 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120分);
  2.全市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120分);
  3.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2.6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43.3亿元,比上年增长19%(120分);
  4.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分别为8.5:66.5:25(120分);
  5.搞好全市47项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协调和稽查工作,保证国债项目和列入省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安全和工程建设按计划实施和推进(120分);
  (二) 一般目标(200分)
  6.全市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6%(20分);
  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9%(20分);
  8.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11%(20分);
  9.认真搞好项目库建设,新增储备项目15个(20分);
  10.重点前期项目:大唐火电三期工程(2×100万千瓦)可研报告报省(15分);
  11.加大市本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务求取得实质性进展(15分);
  12.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订下达工作(15分);
  13.争取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15分);
  14.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3.22万元(其中:养老金0.36万元,失业金0.26万元,医疗金12.6万元)(15分);
  15.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5分);
  16.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5分)。

市物价局

  (一) 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控制在3%以内(300分);
  2.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控制在3%以内(300分);
  (二) 一般目标(200分)
  3.物价检查重要案件查处率达100%(25分);
  4.征收价格调节基金80万元(25分);
  5.行政事业收费明码标价率达100%(25分);
  6.各类商店明码标价率达90%(25分);
  7.重大价格改革出台顺利,不出现大问题(25分);
  8.直属单位养老、医疗保险金统筹额6.47万元(其中:养老金3.77万元,医疗金2.7万元)(25分);
  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10.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25分)。

市财政局

  (一) 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全市一般预算收入25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6%,其中: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12000万元(150分);
  2.完成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49000万元,其中: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1600万元(150分);
  3.完成全市基金收入10000万元(150分);
  4.完成市本级基金收入5000万元(150分);
  (二) 一般目标(200分)
  5.完成市本级政府采购规模5000万元(20分);
  6.筹措粮食风险基金800万元(20分);
  7.完成会计人员培训2000人次(20分);
  8.三门峡崤函地区生态农业利用亚行贷款项目(生态林及果蔬基地81.8万亩,果品加工能力25万吨)完成投资10000万元,部分项目开工建设(20分);
  9.依法安排教育经费,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20分);
  10.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0分);
  11.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95.56万元(其中:养老金45.16万元,失业金6万元,医疗金44.4万元)(20分);
  12.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3.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市统计局

  (一) 重点目标(600分)
  1.及时准确完成省、市布置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统计报表上报及时率100%,统计数据准确率99%(200分);
  2.完成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做到按月考核,按季通报,及时率达100%(200分);
  3.完成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及时率达100%,达到省考核标准(200分);
  (二) 一般目标(200分)
  4.全年撰写统计资料140篇(25分);
  5.统计信息领导决策采用率达70%(25分);
  6.统计信息社会新闻采用率达70%(25分);
  7.公开出版《三门峡统计年鉴2007》,及时率100%(25分);
  8.三月底前发布年度统计公报,及时率达100%(25分);
  9.完成市直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9.6万元(25分);
  1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市审计局

  (一) 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项目25个(300分);
  2.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8个(100分);
  3.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2个(100分);
  4.建设项目投资审计4个(100分);
  (二) 一般目标(200分)
  5.财政支农资金效益审计和交通规费及县乡公路延伸审计项目10个(20分);
  6.农业七项补贴资金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审计项目8个(20分);
  7.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和县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效益情况审计调查项目7个(20分);
  8.全市公安系统和殡葬馆行业财务收支审计项目7个(20分);
  9.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审计项目5个(20分);
  10.全市基础教育经费审计和社会审计组织业务质量专项调查项目6个(20分);
  11.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4个(20分);
  12.按要求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分);
  13.市直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9.2万元(20分);
  14.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市人事局

  (一) 重点目标(600分)
  1.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300分);
  2.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我市引进人才210名(200分);
  3.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提高现有人才队伍素质,培训各类人才6000人次(100分);
  (二) 一般目标(200分)
  4.认真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审批和人员登记等相关工作(25分);
  5.继续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工作(25分);
  6.加强分类指导,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面实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25分);
  7.坚持“凡进必考”,市直行政机关新进人员公开考试录用率达到100%(25分);
  8.进一步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率达到100%(25分);
  9.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4.89万元(其中:养老金21.31万元,失业金3.08万元,医疗金20.5万元)(25分);
  1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市劳动保障局

  (一) 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000人(150分);
  2.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000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5000人(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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