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100分);
2.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分别为8.8:66:25.2(25分);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25分);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6%(25分);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9%(25分);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6000万元,其中:各项税收完成37500万元,国税部门完成7600万元(其中省级60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2830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600万元(100分);
7.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40%(20分);
8.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36530万元,比上年增长16%(20分);
9.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4300万美元(25分);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4%(25分);
11.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800万美元(25分);
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55.27亿元,增长20%,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4.89亿元,增长21%(100分);
13.重点建设项目(25分):(1)灵宝鑫华铅业公司10万吨氧气炼铅项目(10万吨/年)完成投资10000万元,建成投产;(2)灵宝市文化活动中心项目(8公顷)完成投资3000万元,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主体;(3)灵宝市卫家磨水库复建工程(总库容3270万立方米)完成投资900万元,建成投产;(4)S250灵宝五亩至朱阳段改建工程(35公里)完成投资4128万元,建成通车;(5)灵宝远村公司大枣原汁项目(4.5万吨/年)完成投资6000万元,土建、设备安装;(6)河南飞跃纸业中高档生活用纸项目(5万吨/年)完成投资9000万元,建成投产;(7)河南鑫灵化工公司硫酸扩建及铜冶炼项目(12万吨硫酸、1万吨铜)完成投资10000万元,设备安装;(8)配合郑西客运铁路三门峡段工程(153公里)修建涵洞、路基;
14.重点前期项目(20分):(1)灵宝市窄口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溢洪道右岸滑坡体处理,泄洪洞加固处理等)争取列入国家“十一五”增补计划;(2)灵宝市朱乙河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大坝和溢洪道加固,输水涵洞改造)争取开工;(3)灵宝市城市天然气项目(261万标方/年)备案;(4)灵宝市林纸一体化项目(10万吨化机浆、20万吨纸/年)完成环评;(5)灵宝海升公司果汁项目(5万吨/年)备案;(6)灵宝市阿姆斯果汁公司农产品加工项目(30万吨/年)备案;
15.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其中:(1)接待国内游客人数90.2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2.21亿元;(2)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20分);
16.城镇化率达31%(20分);
(二) 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200分)
1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15分);
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15分);
19.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 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2325人,其中解决温饱人口660人(10分);
20.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10分);
21.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10分);
22.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7410万元(其中:养老金4335万元,失业金575万元,医疗金2500万元)(10分);
23.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700人,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400人(10分);
2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10分);
25.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职责任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02‰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5%,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2.5%,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5%,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80.5%,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9%,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2.5%,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1.5%,出生人口性别比例趋于正常(10分);
26.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工业增加值增幅;10万人专利申请量达到18件以上(5分);
27.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8%(10分);
28.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完成农村中小学校新增11500平方米维修改造校舍任务(10分);
29.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10分);
30.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0%(10分);
31.完成市下达的机构编制工作目标(10分);
32.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10分);
33.完成年度8.16万亩造林绿化任务(不含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造林)及其他林业生产任务,年内发生的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能及时查处,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10分);
34.全年粘土砖瓦窑厂拆除复垦到位3个(10分);
35.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任务(5分);
36.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力争实现疫情零发生,人体零感染(5分);
37.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创建示范乡(镇)2个、示范项目4个(5分);
(三) 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200分)
38.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9.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41.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2.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5分);
43.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5分);
44.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45.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5分)。
卢氏县政府
(一) 经济发展和效益目标(600分)
1.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100分);
2.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分别为26.6:28:45.4(25分);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0%(25分);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8%(25分);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9%(25分);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000万元,其中:各项税收完成11300万元,国税部门完成2500万元(其中省级50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850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300万元(100分);
7.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41%(25分);
8.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9320万元,比上年增长16%(25分);
9.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30万美元(25分);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4%(25分);
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14.77亿元,增长19%,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1.87亿元,增长20%(100分);
12.重点建设项目(30分):卢氏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120吨/日)完成投资500万元,土建工程;
13.重点前期项目(30分):卢氏县鸡湾水电站项目(水电装机9000千瓦)争取开工;
14.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其中:(1)接待国内游客人数49.7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9300万元;(2)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20分);
15.城镇化率达21.6%(20分);
(二) 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200分)
1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15分);
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15分);
18.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 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9720人,其中解决温饱人口2750人(10分);
19.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10分);
20.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10分);
21.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3584万元(其中:养老金2584万元,失业金200万元,医疗金800万元)(10分);
2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800人,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300人(10分);
2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10分);
24.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职责任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48‰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5%,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2.5%,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5%,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80.5%,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3%,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2.5%,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1.5%,出生人口性别比例趋于正常(10分);
25.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1.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工业增加值增幅;10万人专利申请量达到18件以上(5分);
26.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5.9%(10分);
27.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完成农村中小学校新增5500平方米维修改造校舍任务(10分);
28.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10分);
29.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0%(10分);
30.完成市下达的机构编制工作目标(10分);
31.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10分);
32.完成年度3万亩造林绿化任务(不含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造林)及其他林业生产任务,年内发生的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能及时查处,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10分);
33.全年粘土砖瓦窑厂拆除复垦到位2个(10分);
34.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任务(5分);
35.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力争实现疫情零发生,人体零感染(5分);
36.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创建示范乡(镇)2个、示范项目4个(5分);
(三) 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200分)
37.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8.普法和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40.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1.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5分);
42.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5分);
43.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44.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5分)。
开发区管委会
(一) 经济发展和效益目标(600分)
1.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4%(100分);
2.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分别为1.4:47.1:51.5(25分);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25分);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6%(25分);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9%(25分);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800万元,其中:各项税收完成7400万元,国税部门完成80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6600万元(100分);
7.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71%(25分);
8.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6900万元,比上年增长16%(25分);
9.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780万美元(25分);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4%(25分);
11.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400万美元(25分);
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4.14亿元,增长19%,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01亿元,增长19%(100分);
13.重点建设项目(40分):(1)中测量仪公司精密仪器项目(1000台/年)完成投资2500万元,具备生产条件;(2)三门峡恒生生化贵金属深加工项目(3吨/年)完成投资1000万元,试生产;(3)劲风机械公司空气压缩机项目(1000台/年)完成投资2400万元,建成投产;(4)配合郑西客运铁路三门峡段工程(153公里)修建涵洞、路基;
14.重点前期项目(15分):开发区玉龙真空玻璃有限公司真空玻璃加工项目(60000平方米/年)备案;
15.城镇化率达100%(20分);
(二) 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200分)
1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15分);
17.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10分);
18.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10分);
19.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10分);
20.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0万元(10分);
2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00人(10分);
22.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职责任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5%,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2.5%,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5%,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80.5%,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10%,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2.5%,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1.5%,出生人口性别比例趋于正常(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