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5分);
44.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45.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5分)。
渑池县政府
(一) 经济发展和效益目标(600分)
1.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4%(100分);
2.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分别为10.1:70.6:19.3(25分);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25分);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6%(25分);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9%(25分);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5000万元,其中:各项税收完成43000万元,国税部门完成11500万元(其中省级70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2700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4500万元(100分);
7.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57.3%(20分);
8.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28590万元,比上年增长16%(20分);
9.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1500万美元(25分);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5%(25分);
11.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500万美元(25分);
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54.85亿元,增长19%,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8.81亿元,增长19%(100分);
13.重点建设项目(25分):(1)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二期工程(40万吨/年)完成投资30000万元,建成投产;(2)义煤公司(渑池仁村)水泥熟料生产线(4500吨/日),完成投资20000万元,土建、设备安装;(3)龙王庄煤矿扩建工程(45万吨/年)完成投资5550万元,建成投产;(4)渑池县巨业新型建材公司粉煤灰蒸压砖综合利用项目(1亿块/年)完成投资2027万元,建成投产;(5)三门峡康跃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条500万片ITO透明导电玻璃项目(500万片/年)完成投资6400万元,建成投产;(6)大师傅公司生物保健功能低糖无糖豆蓉项目(5000吨/年)完成投资1200万元,土建工程; (7)仰韶水泥集团粉磨站建设项目(20万吨/年)完成投资3000万元,建成投产;(8)方圆陶粒砂厂新型石油支撑剂建设项目(4万吨/年)完成投资3000万元,土建、设备安装;(9)渑池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150吨/日)完成投资1500万元,土建工程;(10)渑池县人民医院拆建项目(45800平方米)完成投资5000万元,土建工程;(11)磐石公司HZS120混凝土搅拌站项目(20万立方米/年)完成投资3143万元,建成投产;(12)洪阳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11公里长、河堤公路22公里、桥梁10座)完成投资12000万元,河道开挖护岸工程;(13)配合郑西客运铁路三门峡段工程(153公里)修建涵洞、路基;
14.重点前期项目(20分):(1)渑池县天池镇辣椒深加工项目(1000吨辣椒色素等)备案;(2)渑池县煤化工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年产240万吨甲醇、74万吨聚丙烯等)预查煤炭资源;(3)东方希望集团离子膜烧碱配套PVC管材项目(年产烧碱100万吨、PVC管材120万吨)备案;(4)中迈铝电集团铝板带箔项目(30万吨/年)备案;(5)中铝三门峡铝矿段村矿区项目(80万吨/年)核准;(6)渑池县南村乡玄武岩深加工项目(15300公斤拉丝纤维)备案;(7)渑池县木糖醇项目(4000吨/年)备案;
15.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其中:(1)接待国内游客人数37.31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5900万元;(2)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20分);
16.城镇化率达33.5%(20分);
(二) 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200分)
1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15分);
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15分);
19.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 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1470人,其中解决温饱人口415人(10分);
20.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10分);
21.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10分);
22.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5397万元(其中:养老金3477万元,失业金420万元,医疗金1500万元)(10分);
23.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000人,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600人(10分);
2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10分);
25.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职责任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03‰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5%,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2.5%,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5%,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80.5%,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9%,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2.5%,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1.5%,出生人口性别比例趋于正常(10分);
26.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工业增加值增幅;10万人专利申请量达到18件以上(5分);
27.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33%(10分);
28.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完成农村中小学校新增5600平方米维修改造校舍任务(10分);
29.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10分);
30.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分);
31.完成市下达的机构编制工作目标(10分);
32.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10分);
33.完成年度0.7万亩造林绿化任务(不含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造林)及其他林业生产任务,年内发生的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能及时查处,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10分);
34.保证辖区内不得再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10分);
35.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任务(5分);
36.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力争实现疫情零发生,人体零感染(5分);
37.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创建示范乡(镇)2个、示范项目3个(5分);
(三) 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200分)
38.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9.普法和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41.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2.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5分);
43.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5分);
44.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45.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5分)。
陕县政府
(一) 经济发展和效益目标(600分)
1.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4%(100分);
2.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分别为9.5:50:40.5(25分);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0%(25分);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8%(25分);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9%(25分);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5000万元,其中:各项税收完成28600万元,国税部门完成8000万元(其中省级20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1880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800万元(100分);
7.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50%(20分);
8.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22890万元,比上年增长16%(20分);
9.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610万美元(25分);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4%(25分);
11.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200万美元(25分);
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41.81亿元,增长20%,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4.45亿元,增长20%(100分);
13.重点建设项目(25分):(1)陕县捷马公司聚氯乙烯工程(10万吨/年)完成投资7800万元,土建、设备安装;(2)陕县支建煤矿杨庄井扩建工程(50万吨/年)完成投资2674万元,建成投产;(3)金鑫公司粉煤灰蒸压砖项目(2亿块/年)完成投资1500万元,第二条生产线建成;(4)华意公司机械研发制造项目(5800平方米)完成投资3000万元,建成生产车间;(5)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工程完成投资3375万元,建成投产;(6)陕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00吨/日)完成投资3397万元,建成投产;(7)配合郑西客运铁路三门峡段工程(153公里)修建涵洞、路基;
14.重点前期项目(20分):(1)陕县石门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争取开工;(2)大唐风力发电二期项目完成测风工作;(3)陕县锦源公司炭化钙项目(15万吨/年)备案;(4)陕县草干磷项目(3万吨/年)完成申报报告编制;(5)陕县惠鑫公司多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25MW)备案;(6)陕县惠鑫公司泡沫铝项目(5万吨/年)备案;(7)陕县宏基公司机械制造项目(100台/年)备案;(8)陕县锦江公司赤泥粉煤灰蒸压砖项目(1亿块/年)备案;(9)陕县锐鑫公司刃具、量具生产项目(40万套/年)备案;
15.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其中:(1)接待国内游客人数50.6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6200万元;(2)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20分);
16.城镇化率达28.5%(20分);
(二) 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200分)
1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20分);
18.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 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2600人,其中解决温饱人口735人(10分);
19.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10分);
20.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10分);
21.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5439万元(其中:养老金3489万元,失业金400万元,医疗金1550万元)(10分);
2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5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800人,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500人(10分);
2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10分);
24.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职责任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94‰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5%,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2.5%,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5%,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80.5%,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9%,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2.5%,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1.5%,出生人口性别比例趋于正常(10分);
25.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工业增加值增幅;10万人专利申请量达到18件以上(5分);
26.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0.09%(10分);
27.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完成农村中小学校新增6400平方米维修改造校舍任务(10分);
28.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10分);
29.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0%(10分);
30.完成市下达的机构编制工作目标(10分);
31.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10分);
32.完成年度0.5万亩造林绿化任务(不含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造林)及其他林业生产任务,年内发生的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能及时查处,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10分);
33.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34.上半年粘土砖瓦窑厂拆除复垦到位3个,自2007年7月1日起保证辖区内不得再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10分);
35.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任务(5分);
36.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力争实现疫情零发生,人体零感染(5分);
37.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创建示范乡(镇)2个、示范项目4个(5分);
(三) 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200分)
38.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9.普法和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41.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2.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5分);
43.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5分);
44.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45.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5分)。
灵宝市政府
(一) 经济发展和效益目标(6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