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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市政府系统责任目标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市政府系统责任目标的通知
(三政〔2007〕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五次党代会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现将2007年市政府12项主要奋斗目标予以公布,一并下达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政府各部门的责任目标。望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措施,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奋力拼搏,确保各项责任目标圆满完成。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2007年市政府12项主要奋斗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
  二、工业生产及效益目标:国有及非国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7%,实现利润增长16%。
  三、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41.5%;入库税金20.24亿元,增长16%。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
  五、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5亿元,增长15.6%;其中各项税收完成20.73亿元。
  六、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17480万美元,增长15%。
  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6870万美元,增长22%。
  八、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72.6亿元,增长19%;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43.3亿元,增长19%。
  九、提高人民生活目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
  十、人口与城镇化目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内,城镇化率达42.5%。
  十一、社会保障目标:全市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总额40000万元。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000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5000人。
  十二、抓好重点建设项目47项。全市续建项目29项,完成投资19.49亿元,其中建成投产18项;本年新开工项目18项,完成投资22.35亿元,其中建成投产7项。

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责 任 目 标
(湖滨区政府)

  (一) 经济发展和效益目标(600分)
  1.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100分);
  2.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分别为5:33:62(25分);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25分);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6%(25分);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9%(25分);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7600万元,其中:各项税收完成12400万元,国税部门完成3400万元(其中省级120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880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200万元(100分);
  7.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63%(20分);
  8.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14990万元,比上年增长16%(20分);
  9.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1020万美元(25分);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5%(25分);
  11.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000万美元(25分);
  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17.68亿元,增长19%,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5.84亿元,增长19%(100分);
  13.重点建设项目(25分):(1)湖滨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360吨/日)完成投资2424万元,建成投产;(2)配合郑西客运铁路三门峡段工程(153公里)修建涵洞、路基;
  14.重点前期项目(20分):(1)湖滨区薄型中密度板覆铝项目(50万平方米/年)备案;(2)湖滨区木糖醇项目(2000吨/年)备案;(3)大唐风力发电二期项目完成测风工作;
  15.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其中:(1)接待国内游客人数15.2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5100万元;(2)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20分);
  16.城镇化率达88.1%(20分);
  (二) 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200分)
  1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15分);
  18.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市确定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440人,其中解决温饱人口120人(10分);
  19.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10分);
  20.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 (10分);
  21.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358万元(其中:养老金688万元,失业金120万元,医疗金550万元)(10分);
  2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5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000人,其中“4050”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1000人(10分);
  2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10分);
  24.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职责任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4‰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5%,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2.5%,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5%,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80.5%,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10%,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2.5%,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1.5%,出生人口性别比例趋于正常(10分);
  25.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工业增加值增幅;10万人专利申请量达到18件以上(5分);
  26.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完成农村中小学校新增600平方米维修改造校舍任务(10分);
  27.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10分);
  28.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分);
  29.完成市下达的机构编制工作目标(10分);
  30.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10分);
  31.完成年度2.35万亩造林绿化任务(不含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造林)及其他林业生产任务,达到林业生态县建设标准;年内发生的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能及时查处,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10分);
  32.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33.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34.上半年粘土砖瓦窑厂拆除复垦到位8个,自2007年7月1日起保证辖区内不得再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10分);
  35.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任务(10分);
  36.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力争实现疫情零发生,人体零感染(5分);
  37.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创建示范乡(镇)1个、示范项目2个(5分);
  (三) 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200分)
  38.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9.普法和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41.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2.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5分);
  43.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5分);
  44.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45.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5分)。

义马市政府

  (一) 经济发展和效益目标(600分)
  1.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5%(100分);
  2.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分别为0.7:85.1:14.2(25分);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0%(25分);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8%(25分);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9%(25分);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9600万元,其中:各项税收完成25000万元,国税部门完成9500万元(其中省级10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13500万元(其中省级160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2000万元(100分);
  7.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29.5%(20分);
  8.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15990万元,比上年增长16%(20分);
  9.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1000万美元(25分);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4%(25分);
  11.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900万美元(25分);
  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50.22亿元,增长19%,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9.93亿元,增长19%(100分);
  13.重点建设项目(25分):(1)河南开祥化工公司50万吨甲醇工程(一期25万吨)完成投资9187万元,建成投产;(2)义马煤炭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新建房屋32万平方米,加固房屋4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8000万元,土建工程;(3)义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5万吨/年)完成投资1324万元,建成投产;(4)配合郑西客运铁路三门峡段工程(153公里)修建涵洞、路基;
  14.重点前期项目(20分):(1)义马市常窑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防渗面板、坝后加固、泄洪建筑等)争取开工;(2) 义马市4×60万千瓦坑口电厂项目(一期2×60万千瓦)完成可研报告审查;(3)义马煤制油项目(300万吨/年)完成预可研编制;
  15.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其中:(1)接待国内游客人数24.4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4600万元;(2)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20分);
  16.城镇化率达96%(20分);
  (二) 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200分)
  1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15分);
  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15分);
  19.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45人,其中解决温饱人口20人(10分);
  20.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10分);
  21.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10分);
  22.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6682万元(其中:养老金1292万元,失业金590万元,医疗金4800万元)(10分);
  23.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200人,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700人(10分);
  2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10分);
  25.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职责任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5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5%,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2.5%,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5%,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80.5%,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10%,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2.5%,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1.5%,出生人口性别比例趋于正常(10分);
  26.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工业增加值增幅;10万人专利申请量达到18件以上(5分);
  27.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0.14%(10分);
  28.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完成农村中小学校新增400平方米维修改造校舍任务(10分);
  29.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10分);
  30.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分);
  31.完成市下达的机构编制工作目标(10分);
  32.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10分);
  33.完成年度0.11万亩造林绿化任务(不含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造林)及其他林业生产任务,年内发生的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能及时查处,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10分);
  34.上半年粘土砖瓦窑厂拆除复垦到位2个,自2007年7月1日起保证辖区内不得再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10分);
  35.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任务(5分);
  36.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力争实现疫情零发生,人体零感染(5分);
  37.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创建示范乡(镇)1个、示范项目2个(5分);
  (三) 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200分)
  38.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9.普法和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41.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2.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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