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
(2006年8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把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具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创新举措,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再上新台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意义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进入加快发展的新阶段。近年来,我省对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了投入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顺利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农业对内对外开放取得新的进展,初步形成了产业规模逐步扩大、领域逐渐延伸、大中小龙头企业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显现了产业竞争力不断提高、带动力不断增强的新态势,构建了政府扶持、龙头带动、农民参与、中介组织服务等多方推进的新机制,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通过多年的积累,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已呈现出由量的扩张逐步向质的提高转变,由点状发展逐步向优势产业及产业带聚集,由劳动密集型为主逐步向劳动、技术和资本密集型并重发展,由初级加工为主逐步向精深加工延伸,由单一组织模式逐步向多元化组织类型演进等一系列积极的发展趋势,进入了产业提升和组织化程度提高的加快发展新阶段。
(二)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村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丰富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解决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的矛盾;有利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发展规模经营和标准化生产;有利于研发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增加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有利于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把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的重要途径、实现农民生活新提高的重要战略举措、塑造文明新风尚的重要保障、建设乡村新面貌的重要推动力量、健全管理民主新体制的重要内容,抓住机遇,创新发展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加快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