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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淳安等8个县(市、区)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淳安等8个县(市、区)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函〔2005〕215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浙江省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51号)的精神,要求开展淳安、临安、永嘉、衢江、龙泉、景宁、武义、乐清(已开展)等8个县(市、区)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你县(市、区)上报的有关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立项申请,经我厅与省财政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同意列入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给予适当补助。

  请按《浙江省县(市、区)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项目设计编写要求(试行)》要求,尽快组织力量,编写项目设计书,经专家评审后,于2005年8月25日前报省国土资源厅。

  附件:浙江省县(市、区)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项目设计编写要求(试行)

  二○○五年八月十日

  附件:
《浙江省县(市、区)小流域滑坡泥石流
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设计编写要求(试行)

  浙江省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遵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查明我省山区县(市、区)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特征和危害程度,研究总结其发生发展和演化规律,评价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和危险性,建立小流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和信息系统,提出小流域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和建议,为各级政府科学制定防灾避险方案和城镇(村)规划,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提供科学依据。

  一、工作任务

  1、查明以泥石流为重点的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规律、形成条件、诱发因素、稳定状态及其危害程度,评价小流域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与危险性;

  2、编制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灾预警方案,提出小流域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和建议;

  3、对县(市、区)相关人员进行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协助建立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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