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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四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5、请各市推荐省级依法行政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人,为今年的全省评选做准备,相关表格参照普法,已有准备的可一并要求检查,其余的另作安排。

  四、检查程序

  1、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请在8月5日前将本市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参加省厅检查组人员电传厅政策法规处。

  2、8月8日下午2:00在山水宾馆召开检查布置、培训会,各市负责法规工作的同志及派赴省厅检查组同志参加,就相关内容、要求进行说明,并举行各组小组会,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3、各检查组于临行前2天书面通知本抽查区域市局进行准备,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抽查对象等。

  4、各检查组到各市局检查,依如下程序进行:

  (1)听取市局总结、各先进集体、被抽查局(每市一个,由检查组指定)、先进个人(由所属县局汇报、个人到场接受提问)的自查情况汇报,然后依次对各单位及先进个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时间半天;

  (2)根据汇报分组对各单位及个人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并可随时询问,据实填写材料核查表,时间半天;

  (3)在汇报、提问、检查材料三大阶段,检查组应当分别评分,填好相关表格。同时应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单位进行整改。

  (4)各检查组回杭后,综合各方面情况后写出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各市“四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复查情况、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抽查情况、被抽查局情况、先进经验及发现问题,并向厅政策法规处移交相关材料。

  5、省测绘局的“四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四五”普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直接检查,具体工作由厅政策法规处负责。

  6、8月20日左右召开“四五”普法依法行政检查总结会,讨论确定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四五”普法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就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形成决议,下发各市、县局促其改进,以迎接部里的检查。

  总之,我们要通过这次抽查发现工作中的不足,找准对策,积极整改,迎接部里的“四五”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检查,推进我省国土资源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

  附件:“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略)

  “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略)

  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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