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化艺术(承撰单位:州文化局)
第四节 新闻出版(承撰单位:州新闻出版局)
第五节 广播影视(承撰单位:州广播电视局)
第六节 体育(承撰单位:州体育局)
第七节 医疗卫生(承撰单位:州卫生局)
第八节 民族医药(承撰单位:州卫生局)
第九节 社会保障(承撰单位: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十二章 城乡建设(承撰单位:州建设局)
第一节 城镇建设
第二节 主要城市
第三节 小城镇建设(城市化进程)
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承撰单位:州环保局)
第一节 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现状、存在问题以及来自各方面的挑战)
第二节 环境保护措施
说明:以上章节内容各承撰单位可根据我州的实施情况,按照修编原则,突出民族和地方特色,主要撰写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情况;涉及的各种数据以州统计局统计数据为准。
七、字运用及其他表述要求
(一)编排格式:采用“第一章 第一节 一、1.”格式。
(二)数字的用法
1.统计表中的数值,如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如:90%;20.55。
2.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分、秒,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简写。如20世纪五十年代。
3.物理量量值,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非物理量量值一般情况下也可使用阿拉伯数字。如:4000千克。
4.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序数词即使是多位数也不分节。如:186777人。
5.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页码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如:①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160页,人民出版社,1955。
(三)汉字数字的用法
1.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用汉字。如:三八国际妇女节,三令五申。
2.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用汉字;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不与公历纪年混用,应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如:清顺治十八年(1644年)。
3.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一组数字中的整数一至十,用汉字,但要照顾到上下文,以求得局部体例的一致。如:五十余人;两千多年。
4.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必须用汉字,不得用顿号隔开。如:十七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