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修编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民宗委,修编工作小组成员主要由州民宗委和州志办的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陆庆怀
副主任:龚金科 李明荣 冉向阳
成 员:邱继娥 周卫明 江 梅 戴 勇
修编工作小组成员:
黄启良 周卫明 戴 勇 马 骏 金 洪 王永翰 陶兴祥 陆绍团 梁 韬 李金杰 万 辉 陈翠莲 农玎玲
工作职责:编委会主要负责《自治州概况》的规划和设计,以及修编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与协调;确定修编的原则、体例和基本内容;组织编委和修编人员进行自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联系、协调省民委《云南省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修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编撰和自审工作。
四、经费保障
根据国家民委修编工作会议和省民委修编工作会议精神,修编经费分级负责。各《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的修编经费由各民族自治地方解决。省级的论证、审稿等经费由省民委解决,出版经费由国家民委总编委员会负责筹集。
五、工作进度
1.2005年12月31日前,成立修编《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概况》的组织机构、确定修编人员,拟定修编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送修编《云南省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06年1月召开修编《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概况》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
2.2006年3月31日前,各承撰单位将修编初稿报修编委员会办公室。
3.2006年4月1日-6月30日,修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委和修编人员进行总撰稿,并组织修编人员进行三次自审。自审结束后,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
4.2006年7月1日将修编《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概况》初稿报修编《云南省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编辑体例和承撰单位
第一章 地理环境
第一节 自然环境(承撰单位:州国土资源局)
第二节 物产资源(承撰单位:州国土资源局)
第三节 人口、民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承撰单位:州民宗委)
第四节 行政区划(承撰单位:州民政局)
第五节 名胜古迹(承撰单位:州文化局)
第二章 历史沿革与社会变革
第一节 历代行政区划设置(承撰单位: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