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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土资明电〔2005〕40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目前,我省已进入梅汛期的降水集中期,浙中、浙南的部分地区连续降了大暴雨,造成了一定的洪涝灾害,同时极易引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地要紧急动员起来,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

  一、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巡查和排查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立即动员起来,组织力量对处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居民点、中小学校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段进行巡查和排查工作;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部署防灾措施,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应急避险的准备工作。

  二、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立即将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全部查验一遍,对群测群防点的监测责任人、报警信号和撤退线路再次实地检查落实,保证群众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安全地撤离。

  三、积极做好应急调查和抢险救灾工作。一旦发生临灾险情或灾情,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并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的部署,采取果断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应急调查和抢险救灾工作,同时要确保被转移安置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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