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普查建档阶段(2006年3月1日-6月底)。各县应根据整治方案的要求,通过“进村入户入企”的办法,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安全状况,并建立普查信息档案,做到企业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六清楚”。在普查的基础上,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为A、B、C、D四类,D类企业又分为绿、黄、红三档。
A、B、C类企业是指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A、B、C三类企业的划分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核查结论相对应。D类企业是指尚未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或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D(绿档)类企业是指已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尚未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质量监控、产品出厂检验等手段和制度的企业。D(黄档)类企业是指已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尚未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内部质量管理、质量监控、产品出厂检验等有待进一步完善的企业;已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已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内部质量管理、质量监控、产品出厂检验等有待进一步完善,有一定取证条件且正积极创造条件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已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已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无条件取证但属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不纯粹以销售为目的、以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按照传统工艺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D(红档)类企业是指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标准生产的企业;已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但内容管理混乱、业主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淡薄,曾被有关部门查处且拒不改正或经整改仍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条件的企业;已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已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无条件取证且纯粹以销售为目的、非传统工艺生产加工食品的农村小作坊以及城郊结合部的小作坊。D类绿、黄、红三档企业的划分,根据开展监督检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和建立企业档案等工作的情况进行分类。荣获中国名牌、云南名牌、免检产品的企业一律按A级企业进行监管。
普查建档的相关要求由州质监局制订,各县乡政级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分类,是有效利用监管资源、实施分类监管的内部掌握依据,企业分类情况不得对外公布。
(三)集中整治阶段(2006年7月1日-2006年11月底)。在对企业进行分类的基础上,采取不同的措施区别对待。对A、B、D(绿档)类企业应以扶持为主,引导其坚持诚实守信、做强做大。对C类企业应以规范其生产秩序,提高质量控制能力,监督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的。D(黄档)类企业中,对尚未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要强化巡查、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证产品检验合格方可出厂;对已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正积极创造条件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要按照无证查处要求进行规范;对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不纯粹以销售为目的、以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按照传统工艺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要限制其产品的销售区域。对D(红档)类企业要报请地方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整顿或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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