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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改革医务人员考核分配机制,规范医疗机构诊疗和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 “医院管理年”和 “诚信医院”创建活动。积极参加以省为组织单位的药品集中网上限价竞价采购,探索建立对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设,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从源头上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制售违法药品、非法行医和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行为。
  (四)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政策落实和监管措施。一是紧密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消农业税和其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到位,预防农民负担反弹。严格按规定、按程序组织实施“一事一议”筹劳筹资,从预算、议事、集资收款,到资金使用、决算等各个环节,逐笔逐项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三是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 从严查处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身份证换代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不断完善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四是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伤农坑农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五是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及不合理限制性政策,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六是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和监督。七是加强对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解决超标准预留机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位、土地流转不规范、违规征收征用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款不到位等问题。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盲目建设、强拆强建、集资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五)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重点清理和规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举办的针对企业、基层及群众收费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明显减少”的目标,坚决取消脱离实际、加重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制定规范性管理意见,逐步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六)巩固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一是巩固治理公水路“三乱”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重点解决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以治超为名谋取私利的问题,规范执收执罚行为。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测速仪的设置和使用。完善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二是继续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加强对地方政府和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配合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出租车行业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化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滥散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发行行为。四是巩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成果,继续开展重点部门、重点行业特别是部分垄断行业对企业乱收费、乱加价专项整治,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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