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取消农业税,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全面深入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各有侧重地推进改革。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大撤并力度,整合事业站所。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全面推开“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以建设富裕村、文明村、生态村、和谐村为目标,逐步解决制约“三农”的深层次问题,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和强化支农政策,创新支农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一)逐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依法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形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范围。健全和完善合理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最低征地安置补偿费保护政策,以保证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探索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分享经营性建设项目收益的方式。
(十二)继续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全州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在成立了省联社文山办事处的基础上,积极筹建文山县农村合作银行,其余7个县建立以县为单位的统一法人社。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把农村信用社建设成主要为“三农”服务的地方性金融服务体系,在全州农村信用社范围内实施“金农网”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进程。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
(十三)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继续实行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加大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合理调整国有粮食企业布局。依法加强粮食流通监管,鼓励和引导非公企业参与粮食流通,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我州粮食安全。
(十四)积极推进县域经济改革发展。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县”的主题,以“增强综合实力、促进农民增收、实现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文山、砚山两个试点县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积极探索与其配套的县级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和金融管理体制的试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