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7〕20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单位:
根据《
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实施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我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项目
(一)综合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检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3.《
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
(二)专业类(由21个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
1.省经委:《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
2.省公安厅:《
云南省禁毒条例》;
3.省审计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审计项目控制办法(试行)》;
4.省交通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
云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
5.省卫生厅:《云南省防治艾滋病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