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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海府办〔2007〕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6 项)予以公布。请各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 号)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海口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民间音乐
  海南八音申报地区:美兰区
  二、戏曲
  海南公仔戏申报地区:美兰区
  三、民间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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