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武价房[2007]98号)
各区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7]1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一并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我市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鄂价房服[2007]123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额执行。
二、没有标的金额的服务类招投标交易项目,交易服务费标准由各类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市物价局另行核定。
三、凡经批准设立的各类招投标交易中心,接此通知后,请于2007年7月15日以前到市物价局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