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机动车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政办发〔2007〕6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文山州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机动车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六月十一日
文山州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机动车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治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机动车的统一部署和《云南省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机动车清理整治行动方案》,为迅速对我州辖区无牌无证机动车开展全面清理整治,切实推动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我州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机动车清理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从统筹城乡发展和推动农村长远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整治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机动车作为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农民群众安全出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整治行动在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县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清理整治工作(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联系电话:2141617)。
三、整治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整治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依靠群众,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循序渐进,务求实效;坚持先纳入、后管理,先管理、后规范,先规范、后完善的“三先三后”原则,全面开展对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清理整治工作。力争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全州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机动车得到彻底根除,报废机动车得到有效清理,农村地区机动车的管理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二是盗抢机动车等涉车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机动车盗抢案件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环境及机动车交易经营秩序明显改善;三是丘北经验得到深入推广,农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二)整治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