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 ,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工作,组织、参与起草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经济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委机关的法律事务工作;承办市国防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设计审查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调控政策和措施;综合管理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市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政府性专项资金的综合平衡和管理;安排市财政建设性资金,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和市级公益项目建设;负责研究和制定民间投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市化建设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归口管理全市工程咨询业。审核限额以上及市财政资金安排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投资概算;会同审批和申报市大中型项目设计方案;审核项目建设总投资的概算调整;汇总编制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勘察设计单位全面质量管理及地方建设设计标准、设计收费、政策和指标的协调和审定;参与大中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五)国外资金利用科
研究市内外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按照有关规定核准、申报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除工业领域以外的《池州市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安排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承担利用市外资金有关工作。
(六)农村经济科(以工代赈科)
监测和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出有关的政策建议;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战略、政策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和组织编制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全社会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会同审批和申报水利建设项目;编制实施全市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计划、以工代赈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下达项目实施计划;申报以工代赈资金和专项实物;负责监督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的实施,协同对以工代赈资金进行财务审计;负责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开发工作;组织和协调全市信用体系建设。
(七)交通和能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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