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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涉及交通、邮电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联合运输,研究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工作。
  贯彻落实煤炭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章和规范,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实施行业管理,承担煤炭工作管理职能,审核煤炭建设的重要项目;编制和实施年度煤炭计划,协调煤炭生产等重大问题。
  (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电力能源科)
  研究提出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环保、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及相关的配套措施,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电力资源配置和农电管理工作;贯彻电力安全政策、规章,参与电力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电网建设规划以及农电体制改革等工作。
  (五)行业规划科(产业政策科)
  实施行业技术政策;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检测分析行业生产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生产和流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汇集、分析、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联系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等事宜。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发展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
  (六)企业科(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的方针、政策;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提出企业股份制改造有关意见;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国有企业扭亏脱困工作,推动企业管理创新,总结推广企业管理经验,规范企业各项基础性管理,指导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的转换工作,承担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有关企业改革信访工作。
  (七)投资与规划科(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城乡工业综合发展方案、技术改造项目和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投向;建立完善技术改造项目库,研究拟订项目备案制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科室提出市级工业投资项目贴息(补助)资金的安排意见;对上市企业的资金投向进行监督;对财政债券支持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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