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
(三政〔2007〕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加强政府廉政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提高政府机关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和廉洁施政能力的重要保证,是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迫切需要。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政府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把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实现再造一个三门峡、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
行政许可法》,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对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继续进行认真清理。进一步取消和调整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项交由企业、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完善审批方式,规范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开。要严格规范备案、核准事项的范围和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以“备案”等名义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的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要完善行政许可集中办理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规范化管理,强化服务功能,健全服务网络,在乡村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要加快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进行全程监督,坚决遏制利用审批权乱收费和滥用审批权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继续深化财政和投资体制改革。按照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运行的原则,扎实推进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部门预算的刚性约束和透明度;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继续推行“以票控费、银行代收、网络监管、资金直达财政”的管理改革,提高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水平;认真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建立管采分离、职能分开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以乡村财物监管为重点,对财物管理混乱的乡(镇)、村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提高农村财物管理的透明度。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招投标制度、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