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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金渠集团豫西机床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金渠集团豫西机床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
(三政文〔2006〕5号)
市国资委:
《三门峡市国资委关于三门峡金渠集团豫西机床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方案的请示》(三国资字〔2005〕第62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三门峡金渠集团豫西机床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方案(预案)》,请你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共三门峡市委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三发〔2003〕16号)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稳妥地抓好方案的实施工作。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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