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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通知
(三政文〔2006〕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新《信访条例》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复查复核已经由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作出明确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信访人不服,请求市政府复查或复核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由副市长赵光超任主任,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刘志星任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孙保平、市信访局副局长姚拴奎任副主任,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为常设单位,临时成员单位根据复查复核的具体信访事项确定,其负责人为成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信访局,姚拴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成立相应的信访事项复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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