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三门峡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三政文〔2006〕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三门峡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农民工工作;研究制定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及时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并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农民工工作开展情况。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人行、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安监局、市扶贫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法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苏新华同志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上官卿、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任振廷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朱应斌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科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开展农民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全体会议请示市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